佛山拟佛山二手房网上交易拟出新规:
●严防一房多售;
●买卖合同需15天内确认;
●中介违法将受重罚,或将吊销牌照。
日前,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发布《佛山市存量房网上交易规则(修订)(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意见稿》”)中提到,佛山存量房网上交易将严防一房多售,采取自行网签交易的买卖双方需15天内确认并打印存量房买卖合同,同期内系统将限制对该存量房发布转让信息及生成其他买卖合同。
若中介利用存量房网签系统实施违法行为,将被暂停使用存量房网签系统最多6个月,并吊销机构营业执照。
适用范围
在佛山行政区域内国有土地上已取得不动产登记证明的存量房交易,包括经房地产经纪服务机构居间或代理促成的交易,出让人、受让人自行达成的交易,均须通过市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指导建设的存量房网上交易签约系统办理网上交易手续。
网签分为2类
网签可分为中介协助网上签约、自行网签2类。
由中介促成交易的,中介应使用存量房网签系统核实房屋最新的权利状况、核实出让人、受让人身份,受让人是否符合相关政策规定的购房资格等,并在存量房交易系统中录入相关信息及协商一致合同条款,通过系统生成、打印存量房买卖合同。
若采取自行签约,买卖双方当事人通过网站办理存量房交易预签约合同手续后,15天内需要到签约服务点确认并打印存量房买卖合同,逾期未确认的,存量房网签系统自动撤下预签合同手续。
在相同期限内,存量房网签系统将限制对该存量房发布转让信息,及生成其他存量房买卖合同,以严防一房多售等违规行为。
严格规范中介行为
《意见稿》严格规范中介行为,若违反以下行为,均予以处罚:
不符合交易条件的房屋提供服务;
签订虚假房地产经纪合同或存量房买卖合同;
利用虚假房屋信息、虚假合同、虚报房屋价格实施诈骗;
偷逃税费、赚取差价等行为。
根据情节严重程度,处罚包括责令整改、违规行为曝光、诚信扣分、暂停使用存量房网签系统1至6个月、要求违规人员重新参加行业协会组织的执业培训、通报工商管理部门吊销机构营业执照等处理措施。
另外,出让人可选择一家或者多家中介发布拟转让房屋信息,中介在经营场所等其他渠道发布的房屋信息应当与存量房网签系统发布的房屋信息一致。
若出让人、受让人与中介产生争议,可向该房地产经纪服务机构所在的行业协会申请调解。
目前《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
时间:9月28日—10月10日。意见与建议可发送到fsjsjsck@16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