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指出,将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城镇居民区和文化教育科学研究区作为重点,合理划定禁养区范围。
文件表示,顺德区继续确定为禁养区范围包括: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和二级保护区的陆域范围、城镇居民区、文化教育科研等人口密集区周边500米范围、现状及规划主要交通干线周边500米范围、风景名胜区、已征(用)的土地和已纳入征(用)计划范围的土地、纳入生态红线、城市蓝线范围的土地,以及勒流街道全域范围。
文件称,北滘等8个镇街均作为城镇居民区全部划入顺德区畜禽禁养区范围。在这些区域禁止建设畜禽养殖场或禁止建设有污染物排放的养殖场,涉及猪、牛、鸡、羊、鸽等所有属于牲畜、家禽的种类。此外,均安镇和杏坛镇设置了畜禽限养区,其中均安镇限养区面积为4.28平方公里;杏坛镇限养区面积为4.90平方公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