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文明委《关于印发〈《佛山市2017年精神文明建设先进单位创建工作方案〉的通知》和《佛山市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佛山市文明村镇和文明单位复查工作的通知》精神,经市直相关单位和五区文明委的推荐并报市文明办审核,我市共产生2016-2017年佛山市文明村镇、文明单位215个,拟继续保留佛山市文明村镇、文明单位287个,现予以公示(名单见附件)。
如对以下推荐对象有意见,可通过信函、传真、电话等方式向市文明办综合督查科实名反映。
通信地址:佛山市禅城区岭南大道北12号8号楼406室;邮政编码:528000;联系人:何子健;电话:83360612,传真:83360621;公示时间为2017年12月22日至29日。
佛山市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办公室
2017年12月22日
来源:佛山市文明办
编辑:杨炜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