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保税区
宁波保税区于1992年11月经国务院批准设立,分东区、西区、南区,总面积2.3平方公里;是浙江省唯一的保税区;区内享有“免证、免税、保税”政策,由海关实行特殊监管,是我国对外开放程度最高、政策最优惠的经济区域之一。保税区具有进出口加工、国际贸易、仓储物流三大主体功能。
成立时间
宁波保税区2002年1月,经国务院批准,以土地置换方式建立了保税区南区,面积为0.4平方公里。保税区具有进出口加工、国际贸易、保税仓储、商品展示等功能。
2002年6月,国务院批准设立浙江宁波出口加工区,规划面积3平方公里。
区域特性
两区享有“免证、免税、保税”政策,实行“境内关外”运作方式,是中国大陆对外开放程度最高、运作机制最活、政策最优惠的特殊经济区域之一。宁波保税区、浙江宁波出口加工区实行统一管理,功能政策互补,产业联动发展,是中国大陆投资环境最优越、功能最完善的区域之一。
两区管委会为宁波市政府派出机构,并实行合署办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