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FV车牌办理条件:
旧政策:
1.注册资本5000万元以上、年销售额5000万元以上、资产总额5000万元以上。
2.已在香港投资1000万港元以上。 两个条件满足一个即可。
新政策条件:
我省企业上一年度纳税数额达到100万元以上的,可以申办1辆内地入出香港的粤港车牌指标。
可以选择莲塘口岸,深圳湾口岸,沙头角口岸,拱北口岸,横琴口岸其中之一入香港。
新政策条件是:
不分山区了,到广东省投资的国外、港澳台商户,办理港澳车由莲塘口岸,深圳湾口岸,沙头角口岸,拱北口岸,横琴口岸入内地的两地直通车:
一:没有企业设立时间限制!
二:没有实收资本限制!
三:只有纳税要求!
企业上年度纳税达到15万元可以申请️1台,
企业上年度纳税50万元可以申请️2台,
企业上年度纳税100万元可以申请️3台,
企业上年度纳税200万可以申请️4台,
企业上年度纳税300万可以申请️5台,
最多还可以申请️️到15台!!!
新政策表示每年年底根据指标使用、口岸通行能力及全省企业纳税平均水平等情况进行调整,上下调整幅度不超过20%.
注意: 港珠澳大桥珠海口岸粤港商务车指标的申请条件、范围按照原规定执行。
新政策后办理的直通车延期条件有变化:
有效期为1年。
指标到期后,可以申请延期;
符合以下条件的,延期1年
(1)行走港珠澳大桥口岸的香港入出内地商务车指标,持有人上一年度纳税数额须达到5万元以上。
(2)行走港珠澳大桥口岸以外其他口岸的港澳入出内地商务车指标,持有人上一年度纳税数额须达到15万元以 上,并以15万元为基数,每15万元可以办理1辆商务车指标延期。
(3)内地入出香港商务车指标,持有人上一年度纳税数额须达到30万元以上。
(4)高新技术企业办理的港澳入出内地商务车指标,持有人须继续列入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名录。
(5)人才类、资格类指标有效期为5年,可申请延期5年。
(6)捐赠类指标长期有效。
同时,新规明确了从事走私、转让等6种予以注销指标的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