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新颖化型企业
依靠自主创新、转化科技成果、联合创新或引进消化吸收再创新方式研制生产的,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高新技术产品。其主要特征是产品(技术)的创新性、先进性,具有较高的技术含量,较高的附加值和显著的经济、社会效益。
(二)专项条件
申请企业必须是入库范围内企业,符合通用条件外,还须符合以下专项条件一项或以上:
1.专业化
(1)企业有一项或以上特定细分产品在市场占有率达到全国前十或佛山市前五位,且该特定细分产品销售收入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重50%以上。
(2)从事细分产品市场,为龙头企业、骨干企业或大项目提供核心零部件、关键元器件、高端产品和配套产品。
各有关单位:
为更好地实现对企精准服务,加强对佛山市“专精特新”企业的支持和培育,推动企业加快转型升级,提高经济发展质量和水平,我局决定开展佛山市专精特新企业(第三批)入库工作。入库工作通过中小企业自愿申报、推荐单位审核推荐方式进行。请各有关单位按照《佛山市专精特新企业入库指南》(简称入库指南),积极发动符合条件的中小企业申报入库。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各区经促局高度重视,做好宣传发动工作。积极动员和鼓励本区中小企业申报,大力支持推荐单位组织本区中小企业申报。
二、请申报入库中小企业按照《入库指南》要求认真准备申报材料,及时报送推荐单位。
三、请推荐单位指导申报入库中小企业及时填报申报材料,并认真做好申报材料审核和汇总提交工作。请于2020年2月10日前将有关材料报送佛山市中小企业服务中心(电子版发邮箱,纸质版送佛山市禅城区季华五路18号经华大厦32楼3210室)
广东汇智雁咨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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